📋一次性告知单详情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

🏢办理股室:
👤负责人:
王丽燕
📞股室电话:
7318326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帮办窗口:
莘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企业全生命周期专区综合受理2号窗口(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窗口)
📱帮办电话:
7318505
📄材料清单:
1、申请书;
2、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3、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4、建设项目涉及河道与防洪部分的方案(含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情况);
5、防洪评价报告(含防御洪水标准与措施、控制点位坐标、消除或减轻影响措施等);
6、建设单位作出的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服从水利建设和管理的承诺函;
7、与有显著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达成的协议或该第三方的承诺函。
🛣️办理路径:
线上申请: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莘县站点--办事服务--搜索事项名称“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县级权限)(首次申请)”--申报,提交项目信息和材料。 材料提交:邮寄或现场提交相关材料至莘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02号窗口
⚠️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材料模板:
请使用手机扫码查看材料清单
(手机中可点击图片后长按识别)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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