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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告知单详情
社会团体章程修改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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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股室:
社会事务和交通运输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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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周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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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室电话:
7318330
⏱️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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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办窗口:
莘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企业全生命周期专区综合受理4号窗口(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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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办电话:
7318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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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清单:
1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2社会团体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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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路径:
1.现场办理 地址:莘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企业全生命周期专区综合受理2-4号窗口。 2.网上办理,当事人可以通过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莘县站,搜索事项名称,申报并提交申请。
⚠️
注意事项:
章程修改时,请严格落实“党建入章”要求,切实增加党的建设有关内容。请直接从本服务指南末尾附件下载最新的章程示范文本,不要另行创建文件,根据需要直接使用附件文件对标黄处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补充,非标黄处不允许改动,章程修改完成后,应带有“山东社会组织”底纹图样。提交原件材料时,章程标题以及骑缝处加盖社会团体公章。 章程修改涉及到名称、业务主管单位等事项变动时,须同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详见社会团体变更登记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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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模板:
请使用手机扫码查看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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