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告知单详情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

🏢办理股室:
👤负责人:
窦越岭
📞股室电话:
7318376
⏱️办理时限:
0个工作日
🏢帮办窗口:
莘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企业全生命周期专区综合受理3号窗口(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窗口)
📱帮办电话:
7318501
📄材料清单: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申请表(莘县政务服务网下载)
2.营业执照名称核准证明或证明性文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5.原卫生许可证正、副本
🛣️办理路径:
1.现场办理 地址:莘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企业全生命周期专区综合受理窗口02-04号。 2.网上办理,办事群众可以通过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选择莘县站点,点击“办事服务”,找到所要申办的“事项名称”,根据网站操作提示,点击“申报”进行办理。
⚠️注意事项:
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应当向原发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重新申请卫生许可证。
🔲材料模板:
请使用手机扫码查看材料清单
(手机中可点击图片后长按识别)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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