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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告知单详情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注销(依申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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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股室:
食药卫健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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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窦越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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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室电话:
7318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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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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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办窗口:
莘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企业全生命周期专区综合受理3号窗口(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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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办电话:
7318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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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清单:
1.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通过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系统申报, 自动生成打印) 2.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3.《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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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路径:
1.现场办理 地址:莘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企业全生命周期专区综合受理窗口02-04号。 2.网上办理,办事群众可以通过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选择莘县站点,点击“办事服务”,找到所要申办的“事项名称”,根据网站操作提示,点击“申报”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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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复印件要清晰、无变形, 图例易辨认;2.申请材料每页盖申报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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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模板:
请使用手机扫码查看材料清单
(手机中可点击图片后长按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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