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告知单详情

取水许可证核发(延续申请)

🏢办理股室:
👤负责人:
王丽燕
📞股室电话:
7318326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帮办窗口:
莘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企业全生命周期专区综合受理2号窗口(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窗口)
📱帮办电话:
7318505
📄材料清单:
1.延续取水许可申请书(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2.原取水许可证、许可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3.项目取水许可延续监管意见或评估报告(县水利局出具);
4、农田灌溉项目取水许可延续监管意见表(或评估报告表)(县水利局出具).
🛣️办理路径:
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莘县站点--办事服务--搜索事项名称“取水许可证核发(县级权限)(延续申请)”--申报,提交项目信息和材料。 材料提交:邮寄或现场提交相关材料至莘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02号窗口。
⚠️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材料模板:
请使用手机扫码查看材料清单
(手机中可点击图片后长按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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