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告知单详情

取水许可(延续)

🏢办理股室:
👤负责人:
王丽燕
📞股室电话:
7318326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帮办窗口:
莘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企业全生命周期专区综合受理2号窗口(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窗口)
📱帮办电话:
7318505
📄材料清单:
1.延续取水许可申请书;
2.原取水许可证、许可文件;
3.取水许可延续评估材料(包括:①取水人所作的取、用、节、退水情况说明及所申请延续水量的说明;②前三年水资源费缴纳情况说明和缴费票据复印件③水量认定表(加盖取水监督机关和取水人单位公章)④取水和退水水质监测报告(原件1份,复印件0份,纸质;电子版;来源:检测机构)⑤地下水限采区提供无替代水源的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0份,纸质;电子版;来源:水利部门或镇街道办事处))
🛣️办理路径:
线上申请: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莘县站点--办事服务--搜索事项名称“取水许可证核发(县级权限)(延续申请)”--申报,提交项目信息和材料。 材料提交:邮寄或现场提交相关材料至莘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02号窗口。
⚠️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材料模板:
请使用手机扫码查看材料清单
(手机中可点击图片后长按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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