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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告知单详情
民办非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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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股室:
社会事务和交通运输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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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周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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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室电话:
7318330
⏱️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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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办窗口:
莘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企业全生命周期专区综合受理4号窗口(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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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办电话:
7318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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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清单:
1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民办非企业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4离任审计申请书 5.离任审计报告. 6.离任审计问题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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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路径:
1.现场办理 地址:莘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企业全生命周期专区综合受理2-4号窗口。 2.网上办理,当事人可以通过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莘县站,搜索事项名称,申报并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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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若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为具体人名,其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章程内容变动,需要修改章程,须同时申请章程修改核准,业务办理详见省管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修改核准服务指南。建议此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申请章程修改核准时,在新章程中载明法定代表人时填写职务(如:理事长、院长等),则今后再次变更法定代表人时不再涉及章程内容变动,无需另行申请章程修改核准。 2.同时申请多项变更登记事项的,可分别查看相应事项的变更登记服务指南,变更登记申请表可合并制作,但网上申报时须进行单项填报(网报路径:“登记”--“变更登记”--选择相应变更事项)。 3.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负责人变动,须同时申请负责人理事监事备案,有理事、监事变动情形的一并申请备案,业务办理详见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关事项备案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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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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