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告知单详情

城市建筑垃圾产生核准首次申请

👤负责人:
吕杰辉
📞股室电话:
7318336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帮办窗口:
莘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企业全生命周期专区综合受理3号窗口(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窗口)
📱帮办电话:
7318502
📄材料清单:
1.建筑垃圾产生核准申请表(见附件);
2.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书,工程渣土的提供“直接利用处置场所勘验单”);
3.受纳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意见(非必要材料);
4.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及备案情况(见附件);
5.建筑垃圾运输核准(部门内部核验,不需要企业提供);
6.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合同、协议或联单(见附件);
7.委托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必要材料)。
🛣️办理路径:
1.现场办理地址:莘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企业全生命周期专区综合受理窗口03号。 2.网上办理,当事人可以通过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莘县站”点击“办事服务”,找到所要申办的“事项名称”,根据网站操作提示,点击“申报”进行办理。
⚠️注意事项:
提交材料真实,材料信息清晰完整,其中所有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材料模板:
请使用手机扫码查看材料清单
(手机中可点击图片后长按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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