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告知单详情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申请预审

👤负责人:
周计民
📞股室电话:
7318330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帮办窗口:
莘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企业全生命周期专区综合受理4号窗口(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窗口)
📱帮办电话:
7318507
📄材料清单:
1.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申请直接登记的,提交行业管理部门积极支持成立的意见);
2.《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申请预审表》;
3.《民办非企业单位举办者基本情况表》;
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书》;
5.《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申请成立登记事先告知书》(举办者签字盖章);
6.《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
民办学校、民办医疗机构等按规定须有前置许可证或前置审批(备案)文件的,须提交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机关留存复印件)或相关前置审批(备案)文件原件。
🛣️办理路径:
1.现场办理 地址:莘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企业全生命周期专区综合受理2-4号窗口。 2.网上办理,当事人可以通过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莘县站,搜索事项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报并提交申请。
⚠️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完整,齐全合规。
🔲材料模板:
请使用手机扫码查看材料清单
(手机中可点击图片后长按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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